问教丨从“山寨录取通知书”,看广种薄收的“

时间:2019-07-10 10:59 来源: 东方教育网

  近年来,由于计划外非学历培训项目以及学历继续教育不断被污名化,计划外非学历培训项目、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很困难,获得生源的成本很高,不像计划内招生学校,可进高中学校宣传,在网上招生,也被视为“野鸡大学”,因此,他们也就采取“野路子招生”。

  

 

  作者 | 熊丙奇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图源 | 东方IC

  据媒体报道,江苏丹阳市公安局练湖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快递公司快递小哥的报警,这名快递小哥称,他收到了14份装有上海某技术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快递包裹,且送达每份录取通知书还会向签收人代收6元的资料费交给寄件人。

  首先需要给这名快递小哥点赞,意识到这可能是发“山寨录取通知书”欺诈考生。而警方的调查也证实了快递小哥的判断,后经鉴定,这些大学录取通知书,均为伪造。经讯问,嫌疑人朱某对通过发放假大学录取通知书来骗取考生及家长钱财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加入了几个QQ“招生代理群”,看到某机构正在发布上海某技术大学的招生业务,随即他便到该大学实地查看。朱某发现该大学学生很多,且不对高考分数有要求。回来后,他就和发布业务的某机构签署了代理招生协议和委托书。然后,通过网络购买了数十名考生的个人信息资料,印制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由于这些录取通知书是伪造的,且考生的个人信息是从网上购买而来,因此,这无疑是“山寨录取通知书”。这一行为必须受到法律追查。但是,如果这些录取通知书是由这所大学印制的,这就不属于“山寨录取通知书”,那么,怎么看待这些录取通知书以及广发录取通知书的招生方式呢?对应计划内全日制高等高校招生,我国还有计划外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包括高教自考、只授予国外大学文凭的中外合作办学和网络教育大学招生等),因此,要对计划外招生也进行规范。

  从招生和办学属性看,与嫌疑人朱某签招生代理协议的上海某工程技术大学,并不是没有办学实体的虚假大学,而是属于计划外招生,这些机构往往采取的招生方式,就是广种薄收,从网上或培训机构那里获得学生的信息,然后广发录取通知书,看有无学生来读。每年高考招生季,有一些学生都会收到一大堆录取通知书,其中不少录取通知书,是有办学资质的教育机构发的,只是属于计划外招生。

  这种广发录取通知书的方式,是有诸多问题的。其一,涉嫌非法获得学生的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定向寄送。其二,如果在给学生发送的资料中,混淆学历性质,做出虚假承诺,涉嫌进行招生欺诈。其三,毫无录取标准,给人抓到篮子就是菜的感觉。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说,虽然这属于计划外招生,这些机构也是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假如机构在招生宣传中没有混淆学历性质,而是诚实宣传,给学生提供的培训项目,也经过审批,对于那些低分的考生来说,这又提供一个继续求学的选择。另外,对于低分学生来说,这些机构的最大卖点,就是不要门槛,可以继续求学。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计划外招生培训项目之所以采取广发录取通知书的方式,是因为他们似乎没有更好的招生方式。近年来,由于计划外非学历培训项目以及学历继续教育不断被污名化,计划外非学历培训项目、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很困难,获得生源的成本很高,不像计划内招生学校,可进高中学校宣传,在网上招生,也被视为“野鸡大学”,因此,他们也就采取“野路子招生”。

  其实,非学历继续教育(完成学业不能获得毕业文凭,只有培训证书)、学历继续教育(完成学业可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文凭、海外大学文凭)机构,也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只是招生方式采取计划外学校自主招生方式,这类教育应该平等对待,对其招生要进行规范,而不是把他们贴上不正规的标签。

  具体而言,我国教育部门可以从三方面,对这类计划外招生项目加以规范。首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除公开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高校信息外,也向社会公开计划外招生、提供非全日制继续教育的教育机构(包括计划外招生的中外合作项目)名单,由有需要的学生选择。其次,加强对学生报考志愿、选择计划外教育项目的指导,在高考后,我国大部分学生会填报志愿,选择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与此同时,也会有部分学生,因个人考分、家庭、兴趣等原因,会选择计划外教育项目,对于这类教育项目,学校也有必要向学生介绍其招生方式、授予学历、文凭的性质。再次,可由地方教育部门牵头,为这些计划外招生项目,提供面向社会的统一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促进计划外招生规范有序。